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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单位密集发声!“郭文思减刑案”调查通报发(2)

来源:科学通报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09-18 04:34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,刘永清、隋建军、段炳川、陈伟、王乃聪、郭京霞、程丽霞、赵双月,以及郭万普、甘佳良、王晓、李楠、王昱等人涉嫌受贿罪、行

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,刘永清、隋建军、段炳川、陈伟、王乃聪、郭京霞、程丽霞、赵双月,以及郭万普、甘佳良、王晓、李楠、王昱等人涉嫌受贿罪、行贿罪、徇私舞弊减刑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将上述人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对刘永清、隋建军等9名党员、公职人员给予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(取消退休待遇)处分。此外,对郭文思减刑案中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,并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。

北京市委对查办“郭文思减刑案”始终旗帜鲜明、立场坚定,坚持深挖彻查、严肃惩处,表明了对执法不公、执法犯法问题“零容忍”的鲜明态度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,举一反三。要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,把“严”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,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;要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干部,加强对领导干部,特别是“一把手”的党性、法纪教育,强化日常监督;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,堵塞制度漏洞,提高制度执行力,对违纪违法问题露头就打,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笼子里运行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人民立场,正确行使权力,公正用权、依法用权、廉洁用权,自觉同违纪违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。

二、北京市委政法委

针对郭文思减刑案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,市委政法委将进一步夯实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党组(党委)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部署安排政法单位开展警示教育,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教育整顿。市委政法委督促市高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司法局等单位修订、补充完善了《北京市减刑、假释工作规定(试行)》《北京市减刑、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《北京市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,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,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的监督。

欢迎社会各界加强对全市政法机关的监督,感谢对全市政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
北京市委政法委

三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

我院根据市纪委市监委调查情况,对郭文思历次减刑案件进行复查,认为郭文思减刑案件确有错误,目前已经启动重新审理程序。同时,我院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审理的郭文思故意杀人案进行复查,认为该案的审理和判决符合法律规定。

针对郭文思减刑案中暴露的法院系统个别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,我院将深刻吸取教训,举一反三,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“以案为鉴、以案促改”警示教育,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,坚持全面从严治党、全面从严治院、全面从严管理,不断提升审判质效,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

四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

近日,经北京市监委调查终结,郭文思减刑案所涉14名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涉嫌受贿罪、行贿罪、徇私舞弊减刑罪等案件,已经移送北京市有关检察院审查。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,犯罪嫌疑人郭文思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,已经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。上述案件正在审查办理中。

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,认真履行检察职责,切实维护司法公正。
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

五、北京市司法局

今日,市纪委市监委对郭某思减刑案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,该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,教训深刻,令人警醒,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一定深刻反思、举一反三,坚决彻底整改。

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强化主体责任,严肃纪律,强化问责,以案为鉴,全面加强对监狱、戒毒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,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教育整顿,落实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各项制度规范,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。

北京市司法局

六、北京市监狱(戒毒)局

【来源:尚一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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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科学通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kxtbzz.cn/zonghexinwen/2020/0918/381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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